安检工作管理规定
为进一步加强安检工作管理,规范岗位操作,保障工作秩序,现将有关重要规定重申并强调如下,请严格遵守执行:
1. 执行日期
本规定自 2025年8月4日(星期一) 起正式执行。
2. 岗位当值结束时间及交接班
- 6号楼安检岗位当值结束时间为 18:55分。
- 5号楼安检岗位当值结束时间为 18:50分。
- 所有岗位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。夜班人员不得提前到达进行交接(安检管理方已与夜班团队充分沟通,要求其务必准时,不晚于规定的当值结束时间到达)。务必准时交接,不得提前或延误。
3. 岗位行为规范
安检管理者将严格督查各岗位人员履职情况,严抓以下违规行为:
- 工作期间闲聊;
- 工作期间使用手机(非工作用途);
- 工作期间睡觉或精神萎靡;
- 当值坐姿不端;
- 当值站姿不规范;
- 其他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符的行为。
在岗期间(含安保、安检),严禁与患者、患者家属、其他职工或工作人员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、攀谈。
- 包括但不限于:谈论私人事务、议论他人、非必要寒暄、传播非工作信息等。
允许情形:
- 必要的工作协调、紧急事务处理等专业性交流不在此限,但需言简意赅、注重效率。
违规处罚标准:
- 所有安检在岗期间违规玩手机的,单次罚款50元;
- 在岗睡觉的,单次罚款100元;
- 屡教不改者,罚款金额翻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