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加强安检岗位管理规范工作纪律的通知
全体安检及相关岗位人员:
为进一步加强安检工作管理,规范岗位操作流程,保障院区工作秩序与安全,现将各项重要规定重申并整合强调如下,请全体人员严格遵守执行:
一、交接班管理
(一)当值结束时间
6 号楼一层安检岗位:18:00
6 号楼负一层安检岗位:18:00
5 号楼一层安检岗位:18:00
(二)交接要求
所有岗位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,不得提前或延误;
夜班人员不得提前到达交接(管理方已与夜班团队沟通,要求其准时到岗,不晚于规定当值结束时间);
接班人员应提前 5-10 分钟到位做好交接准备,无特殊情况不得误岗、漏岗;
若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,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严禁擅自离岗、脱岗。
二、岗位行为规范
(一)核心行为准则
工作期间需保持良好精神状态,严禁睡觉、精神萎靡、打瞌睡;
严格遵守仪容仪表规范,语言礼貌、举止文明、待人热情,树立良好工作形象;
当值期间保持规范站姿、坐姿,不得姿态不端;
工作态度端正、认真负责,不得在岗位上看书看报、收听广播、吃零食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务;
上岗 4 小时前不准食用葱、蒜、韭菜等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,避免影响服务形象。
(二)沟通交流规范
在岗期间(含安保、安检),严禁与患者、患者家属、其他职工或工作人员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、攀谈,包括但不限于谈论私人事务、议论他人、非必要寒暄、传播非工作信息等;
允许情形:必要的工作协调、紧急事务处理等专业性交流(需言简意赅、注重效率),不受上述限制;
严禁工作期间与同事闲聊、攀谈、议论他人,严禁抱团针对同事(包括对他人行为举止、言语进行不当评价或排挤),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。
三、专项纪律要求
(一)手机使用管理
安检岗人员手机禁止摆放在桌面、兜内,需统一存放至指定防爆桶内;(不定期检查发现桌子上、兜内有手机 罚款50 元 / 次递增)
若需接听 / 拨打手机电话、使用微信等通讯功能,必须提前呼叫替岗人员完成工作交接,在确保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方可处理,严禁擅自离岗操作;
工作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处理非工作事务。
(二)吸烟行为管控
全院区范围内(含垃圾桶旁、原吸烟区)禁止员工吸烟,确有吸烟需求的,需前往大门外 50 米以外区域:
第一次违规吸烟:罚款 500 元;
第二次违规吸烟:直接开除。
(三)汇报沟通规范
所有工作事务需遵循 “逐级反馈” 原则,禁止越级汇报、越级咨询。如有问题或诉求,应首先联系直属领导,按层级沟通解决:
第一次违规:予以书面警告;
第二次违规:罚款 100 元;
第三次违规:罚款 200 元;
多次违规或拒不改正:直接开除。
(四)请假与旷工管理
请假需提前 1 天提交申请,优先选择每周日请假,便于工作统筹安排;
当天申请请假且非特殊情况的,一律按旷工处理;
请假期限届满后,需按时返岗。未按时到岗且无合理说明的,按旷工处理:
旷工 1 天:扣除当日工资 + 罚款 100 元;
旷工 2 天:扣除 2 日工资 + 罚款 200 元(100 元 / 天累计);
以此类推,旷工天数按自然日累计计算;
特殊情况(含当天突发紧急情况)需请假或延长假期的,必须第一时间联系上级领导沟通,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说明材料、照片或相关证明(需能证实请假事由的真实性与必要性),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按事假处理,否则按旷工核算。
(五)迟到管理
员工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,不得无故迟到。迟到处罚按累计次数阶梯执行:
第一次迟到:罚款 50 元;
第二次迟到:罚款 100 元;
第三次迟到:罚款 150 元;
以此类推,每次迟到罚款金额按 50 元 / 次递增(第 N 次迟到罚款金额 = 50 元 ×N)。
(六)其他专项要求
严禁私自调班、换班,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换,须事先向领导请示,经批准后方可执行;
遵守保密纪律,不得向无关人员或任何媒体透露公司内部情况和领导信息;
自觉维护岗位四周环境与卫生,勤清理、勤打扫,保持工作区整洁有序;
爱护装备装具,按规定佩戴和使用,不得故意损坏;未经领导批准,不得借与他人使用。
四、违规处罚标准
工作期间违规使用手机(非工作用途)罚款 50 元 / 次递增 屡教不改者,罚款金额翻倍
在岗期间睡觉 罚款 100 元 / 次递增 屡教不改者,罚款金额翻倍
违反本通知其他规定的 按对应条款处罚
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的,加重处理直至开除
五、附则
安检管理者将定期对各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,重点查处本通知明确的各类违规行为;
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,做好本职工作,完成领导赋予的各项任务;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;
如有疑问,可向直属领导咨询,公司将对违规行为严格按规定执行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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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检工作管理规定
为进一步加强安检工作管理,规范岗位操作,保障工作秩序,现将有关重要规定重申并强调如下,请严格遵守执行:
(一) 岗位当值结束时间及交接班
1、6号楼一层 安检岗位当值结束时间为 18:55分。
2、6号楼负一层 安检岗位当值结束时间为 18:50分。
3、5号楼一层 安检岗位当值结束时间为 18:50分。
所有岗位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。夜班人员不得提前到达进行交接(安检管理方已与夜班团队充分沟通,要求其务必准时,不晚于规定的当值结束时间到达)。务必准时交接,不得提前或延误。
(二)岗位行为规范
安检管理者将严格督查各岗位人员履职情况,严抓以下违规行为:
1、工作期间闲聊;
2、工作期间使用手机(非工作用途);
3、工作期间睡觉或精神萎靡;
4、当值坐姿不端;
5、当值站姿不规范;
6、其他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符的行为。
(三)在岗期间(含安保、安检),严禁与患者、患者家属、其他职工或工作人员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、攀谈。
包括但不限于:谈论私人事务、议论他人、非必要寒暄、传播非工作信息等。
允许情形:
必要的工作协调、紧急事务处理等专业性交流不在此限,但需言简意赅、注重效率。
(四)违规处罚标准:
所有安检在岗期间违规玩手机的,单次罚款50元;
在岗睡觉的,单次罚款100元;
屡教不改者,罚款金额翻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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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检岗位工作规范
值勤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、做好本职工作、完成领导赋予的各项任务。
注意仪容仪表、语言礼貌、举止文明、待人热情、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。
工作态度端正、工作认真负责、岗位上不能看书看报、收听广播、玩手机、吃零食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上岗4小时前不准吃葱、蒜、韭菜等有剌激性的食物。
严禁私自调班、换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换、须事先向领导请示、经过领导批准方可调换。
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、保持高度警惕、注意自身安全、严禁在岗时间聊天、打瞌睡、睡觉。
遵守保密纪律、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向任何媒体透露公司内部情况和领导信息。
维护岗位四周环境与卫生、勤清理、勤打扫、保持工作区整洁、有序。
爱护装备装具、按规定佩戴和使用、不得故意损坏。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与他人使用。
接班人员应提前5-10分钟到位、准时交接班、无特殊情况不得误岗、漏岗。
在接班人员没有来的情况下、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、不得擅自离岗、脱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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